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污泥摻燒處置項目
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第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辦法》(生態環境部第4號令)及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48號的有關規定,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污泥摻燒處置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初稿已編制完成,為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現將項目環評的有關情況進行第二次公示,主要公示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污泥摻燒處置項目。
地理位置:山東省蓬萊市經濟開發區天津路1號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內。
建設內容: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擬投資5000萬,山東省蓬萊市經濟開發區天津路1號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內建設污水處理廠污泥摻燒處置項目,擬從蓬萊市碧海污水處理廠運進含水率為9.5%的干化污泥,依托現有鍋爐等機組進行焚燒處理,本項目污泥摻燒量為20t/d。項目建成后,可代替部分燃煤量,電廠發電量及供熱量保持不變。
污染物產生及治理措施
廢氣:擬建項目鍋爐煙氣通過“低氮燃燒+SNCR+電袋復合除塵器+石灰石-石膏濕法脫硫+三級屋脊式除塵器”處理后經一根150m高的排氣筒排放。
擬建項目石灰石倉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根15m高的排氣筒排放。
廢水:擬建項目無新增生活污水,無新增生產廢水。
凝汽器冷卻水、發電機空冷器、冷油器冷卻水等海水排回蓬萊港;鍋爐排水用于脫硫工藝用水;地面沖洗廢水、輸煤系統沖洗廢水和脫硫廢水經廠區沉淀池凈化后,回用于煤場噴灑等;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網。
固廢:擬建項目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飛灰、爐渣、脫硫石膏、廢反滲透膜、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
建設單位將鍋爐爐渣外售;脫硫石膏外售;廢反滲透膜由廠家回收;飛灰根據鑒別結果按照相應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要求規范運輸、貯存、處置方式;沉淀池沉渣運至煤場,與煤混合進行摻燒;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統一處理。
建設單位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
聯系人:位世奎 電話:18654810350
報告書的征求意見稿全本參見鏈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dcDUznqeZaDJohN8B5PdT 提取碼:oork
公眾意見表參見連接:
鏈接:https://pan.baidu.com/s/1nZwKypFV3jRA7Y2WN8ciFQ 提取碼:jong
歡迎您對蓬萊市蓬萊東海熱電有限公司污水處理廠污泥摻燒處置項目的建設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9日。 |